题干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1902年清政府任命沈家本(1840—1913)为修订法律大臣。根据慈禧发布的“务期中外通行”的修律方针,沈家本“专以折冲樽俎,模范列强为宗旨”。他说:“夫西国首重法权,随一国之疆域为界限,甲国之人侨寓乙国,即受乙国之裁判,乃独于中国不受裁制,转予我以不仁之名,此亟当蟠然变计者也。
方今改订商约,英美日葡四国均允中国修订法律,首先收回治外法权,实变法自强之枢纽。臣等奉命考订法律,恭绎谕旨,原以墨守旧章,援外人以口实,不如酌加甄采可默收长驾远驭之效”。为此,他“以中国法律与各国参互考证”,“我法之不善者当去之,当去而不去是之为悖”,但又力求做到“不决乎我国世代相沿之礼教、民情”,“方能融会贯通,一无扦格”。在他主持修律的短短几年里,大开研究西法的风气,是有清一代立法最活跃的阶段。由于清朝很快被辛亥革命的浪涛所吞没,所以制订的新法大多没有颁布施行,但却为继起的北洋政府所援用。
——摘编自张晋藩《试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请回答: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沈家本修律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沈家本法律思想的特征及影响。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7-05-04 1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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