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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1186~1249年),进士出身,曾4次担任南宋省一故的司法官:提刑。在他二十多年司法审判实践中,他特别重视检验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他62岁任湖南提刑期间,即宋理宋淳祐七年(1247年),广泛搜集了历代有关司法检验的著作,认真吸收总结了民间的实践经验,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加上自己多年实际工作的心得体会,综合整理,编纂成《洗冤集录》一书,刊行于湖南任所。后世司法检验官吏、幕僚莫不以它作为案头必备之书,检验尸伤、认定案情,论罪科刑均以它为指南,成为我国司法检验的权威著作,而广泛持久地影响了将近七百年。欧洲却到16世纪才开始有法医的论著。宋慈的《洗冤集录》不仅比他们要早三百多年成书.而且内容也较为丰富,在病理.解剖、药理、伤科,骨科、检验等方面已有比较突出的成就。
——摘自《洗冤录今译·前言》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慈在法医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宋慈(洗冤集录)的历史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7-05-15 1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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