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一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一 仲长统,山阳郡高平(今山东省邹城市西南部)人,东汉柬年哲学家、政论家。
《后汉书·仲长统传》栽,仲长统“每论说古今及时俗行事,恒发愤叹息。因著论名日《昌言》,凡三十四篇,十余万言”。他主张“限夫田以断并兼,急农桑以丰委积,严禁令以阶僭差,察苛刻以绝烦暴”;“政不分于外戚之家,权不入于宦竖之门”;“核才艺以叙官宜”;反对“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他认为“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助焉。古之圣帝明王,所以能亲百姓,训五品,和万邦,藩黎民,……实德是为,而非刑之攸致也。至于革命之朝运,非征伐用兵则不能定期业;奸宄之成群,非严刑峻法则不能破其党。”
材料二 仲长统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观点,但他又认为东汉“阴阳失和,三光亏缺,怪异数至,虫螟食稼,水旱为灾,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
——均改编自《中国通史》等
(1)根据材料一,概述仲长统的主要主张。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评述仲长统“人事为本,天道为末”这一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