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王士祯,先后在地方及中央重要部门任职,最终官至刑部尚书。其独创诗论“神韵说”,是清初数十年文坛的盟主。
王士祯为官始终践行“清、慎、勤”的原则,深受康熙帝的赏识和同燎赞叹。任职扬州时,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严惩贪官污吏,昭雪民间冤狱80余起。在户部任职时,针对当时实行的捐官制度,有人乘机大搞权钱交易的行为,反复告诫属下,不许借此中饱私囊,并革除各种额外收入。他晚年辞官回家时,无金银财宝,只有简单行装和几车书籍。他总结自身为官经验,“随忆随记”,亲书《手镜》50条,教育初仕为官的儿子要洁己爱民、宽政慎行。王士祯的曾祖、祖父和父亲,都有家训家规存世,王氏家规涵盖了修身养性之法、读书立世之道,做人处事之本、从政为官之要、持家经营之策、闺门训诫之教等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家训家规体系。王士祯的《手镜》被后世奉为做官处事的“明镜”。
——摘编自安作璋《山东通史·明清卷》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王士祯受到尊崇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王氏家训家规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