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苏颂(1020-1101),泉州同安人。官至刑部尚书、吏部尚书,晚年入阁拜相。
庆历二年,苏颂中进士,为宿州观察推官。次年任江宁知县。熙宁六年,转毫州知州,八年,知应天府,九年,知杭州,熙宁十年又调朝廷修史。元丰元年知开封府。二年,改知瀑州,三年,知沦州,四年,召回吏部任职。元枯八年知扬州,再次出任地方官。在任地方官时,苏颂尽其所能,为民造福。如任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时,他“建请浚自盟、白沟、圭、刀四河,以疏欲内积水”,兴修水利,保田防灾。
嘉祐五年,迁太常博士,仍兼校正医书官等职。这是他第一次在中央任职,主要是编校古籍,历时九载。苏颂在中央任职期间,第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是校正编撰古籍,由此他广泛接触有关文献资料,为他成为一个渊博的学者创造了条件。苏颂在中央任职的第二件大事是“李定事件”,他拒绝草诏任命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第三件事是他参与改革。元丰年间改革官制,是神宗与王安石的改革措施之一。元丰四年,他被召回吏部详定官制。他积极参加了官制改革,在革除宋代官、职和差遣的弊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苏颂在仕途上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苏颂对宋代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