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凌《20世纪50年代台湾当局维护南沙群岛主权的斗争》
材料二 1984年邓小平就国际争端提出的“共同开发”的构想,构成了中国政府解决南海问题新思路的雏形。1988年中国外交部发表的《关于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备忘录》指出:“……中国主张将南沙群岛问题暂时搁置一下,将来商量解决。”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领导人在访问南海周边国家时,多次阐明对南海争端的原则立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1992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此后又批准了《公约》,宣布了中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发布了领海基点。1998年中国颁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国有了覆盖所有管辖海域的基本法律。1987~1996年,我国先后对南沙海域进行油气物探调查。200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获准进行南海海域勘探。——郭渊《20世纪90年代南海地缘形势与中国对南海权益的维护》
(1)根据材料一,概括二战后初期中国国民政府在南海海域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