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1928年8月27日,德、美、比、法、英、意、日、波、捷等15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作为创始国签订了《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即《非战公约》,又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或《巴黎公约》。主要内容是:缔结各方“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各方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和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和解决”;其他各国都可以加入本公约。该公约于1929年7月25日生效,截至1933年,加入者共计63个国家。……列强对公约还提出了各自的保留条件,这些条件集中到一点,就是各国都拥有自己“决定情况是否需要诉诸战争以实行自卫”的权利。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现代史编上卷》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非战公约》签署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非战公约》的内容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