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缔约各方以它们各国人民的名义郑重声明它们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各方同意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
材料二英法等列强在签署《非战公约》时,都提出了所谓的“保留条件”。英国对加入《非战公约》的“保留条件”:关于废弃战争可作为国策之工具,使我想提醒阁下注意,世界上有些地区的繁荣与完整,对我们的和平和安全具有特殊而重大的利害关系。英国政府在过去曾极力说明干涉这些地区是不能容许的。保护这些地区免遭攻击对大英帝国来说,是一项自卫措施。必须清楚了解到:英国政府是在明确理解到条约不会损害他们在这方面的自由行动才接受新条约的。
法国对加入《非战公约》的“保留条件”:每个国家都应保留有合法的防御权;如果一国破坏了它的不进行战争的保证,则所有其他国家应自动解除义务;条约无论在任何方面都不能抵触法国以前在《国联盟约》《洛迦诺协定》或各项中立条约中所承担的义务。
——以上材料均摘自《非战公约》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括《非战公约》提出的两大原则,简评其积极意义。
(2)依据材料二回答英法两国参加《非战公约》最主要的“保留条件”是什么。它们提出的“保留条件”的实质是什么?而它们各自的借口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