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处理好战后相关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盟国形成了一系列法律文件。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发布《波茨坦公告》,其中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之内。”
材料二 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及第六条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
请回答:
(1)根据上述材料,国际反法西斯联盟关于战后对日本安排签订了哪些条约?这些条约具有怎样的性质?
(2)按照上述条约,中国收回了哪些领土主权?日本是如何对待这些条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