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传统国际法将战争看作是推行国家政策、解决国际争端的合法手段。进入20世纪,这种传统观念逐步被否定。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提出各缔约国要“承担不从事战争之义务”。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否定了“战争权”的合法性,明确表达了世界各国力求避免战争的共同追求。二战后,《联合国宪章》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为联合国的首要宗旨。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为制止侵略提供了法律武器。根据现代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法主要包括谈判与协调,斡旋与调停,调查与调解,仲裁,司法解决,通过联合国、区域组织以及区域办法解决等等。但国际法依然不断地经受着挑战与考验。爱好和平的世界人民期待着国际法效力的加强、联合国权威的提高。而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摘编自杨和平《20世纪:战争、和平与国际法》等

(1)根据材料,指出20世纪国际法解决战争问题的措施有什么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二战后国际法规推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09-20 09: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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