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 12分)
材料一第三章行政各部
第十八条行政各部设部长一人为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办理各部事务。
第十九条各部所属职员之编制及其权限,由部长规定, 经临时大总统批准实行。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材料二第五章国务员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部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 须副署之。
第四十六条国务员及其委员得于参议院出席及发言。
第四十七条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比较材料一、二,从国务员职权的角度, 说明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变化。( 4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上述民主方案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影响。( 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5-08-31 06: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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