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六条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预法律的制定。……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因此,他们都能平等地根据自己的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人权宣言》
材料二凡为积极公民(注:指有选举权的人)必须:生为法国人和后来变为法国人;已满25岁;在城市或区内具有为法律所指定的一定时期的住所;在王国内任何一个地方,至少已缴纳了相当于三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并须提出纳税收据;不处于奴仆的地位,以及不处于被雇佣的奴役地位。     ——1791年宪法
(1)材料一的规定主要体现了什么思想?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有哪些互相抵触的地方?当时的法国是一个什么样政体的国家?你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6-07-06 0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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