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萨克雷、约翰·芬德林主编《世界大历史:1799—1900》
材料二 1873年日本政府发布“地税改革法令”,规定:凡土地持有者均要交纳地税,地税的税率应为土地价格的3%,不因年景的丰歉有所减,地税一律用现金缴纳,而不以产品的价格变动为转移,土地价格由政府规定,而政府规定的价格很高,甚至与幕府时代的封建地租不相上下。……土地持有者除地税外,还要交纳村费(地价的1%),地税加村费,相当于土地持有者每年收获量的34%……农村佃农数量大量增加,而新兴的地主则将负担转嫁到广大佃农身上,佃农每年劳动果实近70%被政府和地主夺去。——摘自刘祚昌、王觉非主编的《世界通史》
完成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