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钱会中半”是南宋政府在发行、回笼纸币过程中创造的一种收支会子(纸币)的制度,是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干预控制会子流通的一种重要措施。该制度约始于绍兴三十一年七月,当时户部以左藏署现钱不多为由,奏准所有月支以六分折银,四分用会子;军用开支五分用银,三分给钱,二分给会子,后又奏准新造会子钱会各半给付。乾道四年五月,宋廷整顿钱会品搭支付法,“敕诸路监司州县守处起解官钱及人户应干输纳税赋,并诸色人僧道合纳诸色官钱,以会子见钱对半送纳,其会子并免收水脚靡费工墨钱,及不得巧作名目抑令别纳官钱”,要求地方应缴纳赋税等以会子现钱对半送纳并免交工墨钱,从而确立了税租受纳中的钱会中半原则。乾道九年正月,宋廷发布了诸州县输纳赋税诸色官钱,州县起发上供钱,支付监司守臣和州县镇寨官吏俸禄等一律以钱会中半支付之令,并建立了一套推行此令的监督管理与实行之法,从而正式确立“钱会中半”制度。淳熙至嘉定初,除少数州县偶有违背钱会中半原则减落收纳会子比例外,钱会中半的制度得以较好地实行,会子流通亦呈现较稳定的局面。嘉定以后,会子多数“折阅不行”,“官会日轻,铜钱较少”,但仍维持钱会中半原则。到南宋末会子贬值不可行用,钱会中半不能实行而自行消亡。
——摘编自张步海《宋金元纸币的发展演变及影响》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钱会中半”制度得以实施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钱会中半’制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