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肇始于建国初期。1949年11月1日,中央政府成立卫生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这是中国食品卫生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此后,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食品卫生法》。这标志着中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国务院重新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同时还承担保健食品审批许可职能。2009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新《食品安全法》,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此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取代卫生部成为更高层次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
——摘编自唐爱慧《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演进(1978—2014》)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以来食品监管演进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新时期食品监管改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