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清政府于崇德元年(1636年)设立蒙古衙门,此为理藩院之前身,主要管理蒙古事务。康熙即位以后,认为理藩院责任重大,不应当再隶属礼部,理藩院由此完全从礼部独立出来。乾隆平定维吾尔贵族大小和卓的叛乱统一新疆地区后,增设徕远司专管新疆南部事务。咸丰十年(1861年)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预备立宪,开始“厘定官制”的改革,理藩院更名为理藩部,但司属机构仍沿袭旧制。1912年清帝退位后,理藩部改为蒙藏委员会。
——摘编自《百度百科》
材料二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自治政府在承德举行了统一内蒙古自治运动的会议。这次会议上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决议主要内容确定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不是独立自治,并且只有在***领导帮助下才能得到解放。
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召开执委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除尚处在国民党统治之下的伊克昭盟、阿拉善、额济纳旗外,有来自内蒙古大部分盟旗各民族代表393人,代表包括工人、农民、牧民、知识分子、革命干部和军人,以及部分工商界人士、地方士绅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撤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在***领导下进行工作。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组织大纲,选举产生自治政府主席、副主席、参议会议长、副议长,乌兰夫被选为自治政府主席。5月1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庄严宣告: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摘编自内蒙古文史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始末》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理藩院职权的变化历程及主要目的。
(2)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比较理藩院和内蒙古自治政府在职权、成立条件和成立影响上的主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