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朝中后期,藩镇势力崛起,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大为削弱,唐王朝的税收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影响;均田制不断受到破坏,大地主与贵族们往往借助各种手段将国有土地转为私有,政府掌握的土地日益减少;人们对于税收的多样性与不确定性表示出强烈不满,官员往往借助税收的这种特点任意增加苛捐杂税,社会矛盾尖锐。于是,唐德宗建中元年,唐朝颁布“两税法”,代替原来的“租庸调法”。这不仅是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而且是以国家法律形式承认了封建土地所有权关系的重大变革,因为随着“租庸调法”的废除,与租庸调法联系在一起的均田制—政府直接控制全国土地的、法理上“土地国有制”—实际上也正式宣告废除了。这就为土地私有制和契约租佃制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还意味着农民对官府和地主豪绅的人身依附地位减弱了,因为“两税法”着重按财产多少征税,实际上废除了力役;而且实行“户无土客,以现居为薄”的原则。这意味着消除了以前的“客户”对“主户”的依附地位或低人一等的地位。同时,两税法的征税时间与数量相对统一,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减少对农民的剥削。所以说,两税法的实行,是中国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参考庞卓恒《史学概论》
(1)根据材料,分析唐朝“两税法”改革的背景。
(2)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分析唐朝“两税法”改革的特点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