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局势,1906年清政府在所谓的“预备立宪”中开始实行官制改革,波及到监察机关。按照西方三权分立的思想,清政府设立中央资政院和地方各省咨政局,并赋予其在立法、财政、监察方面的权力。同时,还对监察机构都察院进行调整:第一,裁撤六科。第二,按行省分设“道”,共二十道,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来各道管辖太大巡视困难的局面。第三,撤销五城都察院,设立审判厅以取代五城都察院原有的维护地方治安的功能。改革后,传统的监察制度开始发生变化,但直到满清政府被推翻,中国传统的监察制度才最后寿终正寝。
——摘编自王晓天《论清末民初监察制度的嬗变》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监察制度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监察制度改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