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发布《财政部关于施行法币布告》:
一自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1936年又增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
二、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的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其照常行使。但不得增发,逐渐用中央钞票换回……
四、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除银本位币按照面额兑换法币外,其余银类,各依其实含纯银数量兑换……
六、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自由买卖外汇,稳定法币汇率。
材料二 法币改革后,中国摆脱了世界银价波动给国内经济造成的干扰,南京国民政府大大加强了对当时中国经济的掌控。……国民政府在货币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被大大提升,也为日后大搞通货膨胀埋下了隐患。
——上述材料均摘编自《“白银时代“的终结:国民政府法币改革始末》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国民政府法币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国民政府法币改革的历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