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1958年,国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条例》规定农业税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60年代初国家大幅调减了农业税,此后基本稳定在此水平上)。同时,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同时,还允许地方征收一定的农业税地方附加。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成为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
材料二  2004年,国家开始大幅度降低农业税税率,并选择吉林、黑龙江进行全部免除农业税的试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降低或取消。一些地方还根据本地的财力状况,自主决定多降税率或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2005年,国家对592个扶贫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并进一步降低其他地区农业税税率。2006年,废止《农业税条例》,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至此,中国农民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而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也宣告终结。

——根据《中国人大网》等相关资料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农业税条例》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该时期我国农业税收政策调整的趋势,并分析政策调整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05-29 09: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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