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929年2月,立法院推定吴尚鹰、胡展堂等五人为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土地法》,历时一年半完成。1930年6月30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了《土地法》。《土地法》条款:第七条“中华民国领域内之土地,属中华民国国民全体,”的规定指出了国民政府上地改革的最高目标,即土地国有。《土地法》对个人或集体所有土地面积最高额的限制、国家随时征收私有土地。《土地法》有减免地租及反对预租、押租等条款。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土地改革被迫停顿下来。
——摘编自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土地法》评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国民政府土地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南京国民政府土地改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