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旧西藏是可以与欧洲中世纪相比拟的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社会。占人口5%的上层僧侣、官家和贵族三大领主控制着社会95%的财富和广大的农奴,还把主张“众生平等”的佛教变成了控制农奴精神、让他们接受被宰割奴役命运的工具,社会的衰败和破弊无以复加。1951年,西藏实现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强调“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但是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中央对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以极大的耐心、宽容和诚意,劝说、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但在帝国主义势力策动支持下,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人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顽固坚持“长期不改,永远不改”,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中央在平定达赖集团叛乱后于3月28日,展开了民主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翻身解放、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历史变革。
——改编自光明网《民主改革六十年新旧西藏两重天》
(1)依据材料分析西藏民主改革的因素。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藏民主改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