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宰相杨炎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税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颁行天下,这便是中国賦税史上有名的两税法。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第一,财政原则,杨炎一反唐代以前历代财政“量入为出”的旧制,明确规定两税法实行“量出为入”的原則。也就是先预算出国家财政支出的数额,然后确定出国家财政收入的总额,再把数额分配给各地,向当地民户征收。原意是想限制滥征苛敛,减轻人民的负担。
第二,课税主体,规定“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即不分主客户,一律编入现在居住的州县户藉,在所居地纳税。对于流动的行商,规定也要在所在州县纳三十分之一的税。
第三,课税标准,“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人丁为本”,纳税者一律按照资产,也就是按照拥有的土地和财产的多少来交纳。两税法将征税标准由劳动力的多寡和强弱,改为按财富的多少,这确是一大进步,对后世的賦税制度影响很大。
第四,课税定额,规定朝廷以大历十四年(779)全国各项税收的总和为定額。承担两税的土地,以这一年朝廷掌握的垦田數字为定额,称为“元额顷亩”。各州以大历年中,税收最多的一年的总和为定额。
第五,纳税物品,规定按户等纳钱,按田亩纳米粟。在实际征收时,又常常“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也就是用钱来定税额,实际交纳时,很大部分要折成绢韦,但仍征有一定数量的货币。德宗时,朝廷每年征得钱三千多万缗,这说明到唐中期,货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由实物纳税逐渐进入到以货币纳税阶段,这是财政史上一大发展变化。
第穴,纳税期限,朝廷规定,取消租庸调及各种杂税的征收,把地税和户税合并为一,分夏税和秋税两期交纳,夏税完纳时间不超过六月,秋税不超过十一月,因为这种賦税制度是按夏秋两次征收,所以又叫两税法。
——白寿弈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德宗税收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德宗税收改革的积极意义(照抄材料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