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赵阳《张居正改革成败刍议》
材料二 考成法是张居正整顿吏治的一项制度法令。六部、都察院根据考成法规定,把所属官员应该要办的工作都登记在三本账簿上,并订立完成期限,再根据账簿中官员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奖惩,做到赏罚分明。六科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内阁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官员该升则升,该奖则奖,该罚则罚,易于操作。考成法要求官员一定要务实,要有切实的结果和成效,不然没法向六部、六科及内阁还有都察院交代。——摘编自汪成玉《谈张居正改革的成效、原因及启示——以“考成法”为视角》
(1)根据材料一,归纳张居正改革的背景并分析其失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