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唐朝建立后,继续沿用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贞观元年,在全国置军府634个,军府从当地户籍中按照比例拣点成年男丁当兵。府兵平时在家乡耕种,冬季农闲时集中到军府进行操练演习,还要自备武器装备轮番到京师或者边境地区进行宿卫执勤任务,称为“番上”。如有战事,府兵的调遣,征发权在皇帝手中,由皇帝下救书,兵部传递执行,朝廷临时点将,率领各地征发府兵出征。战事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按照唐初实行的均田制,成年男丁可以从政府获得分配的土地。被征为府兵的家庭可以免除其他的摇役,府兵因战功获得勋位,可以按功绩授田。唐中期以后,均田制遭到破坏,而频繁的对外用兵使农民兵役负担沉重,纷纷逃亡,府兵制难以持续。唐玄宗时开始在两京及周围地区招募强壮者,免除其赋役长期服役,由国家供给其武器给养,作为禁军替代番上府兵。开元年间明确规定各边镇将领可以直接招募士兵,长期服役戍边,称作“长征健儿”,终身免除赋役,装备给养全部国家供应。边镇将领往往招募当地游牧少数民族从军,如安禄山、史思明都是被招募的长征健儿。
——摘编自《金戈铁马——兵制与军事》
(1)根据材料概括唐初府兵制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指出唐中期后募兵制与府兵制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