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是明治维新的重要内容。阅读以下材料:
材料一 1870年统治日本的任何政府,不管是什么性质,都将必定发现不得不处理乡村问题,因为乡村是最大的税收,是明治政府统治的大多数人的家园。
材料二 于1873年7月28日颁布的地租改正法,强调了天皇“人民平等承担税负、不加歧视征收租税”的意愿。然而,该法的实际规定显示了它对政府自身财政利益的关注,远远大于对任何税赋平等原则的关注。在它的规定下,标准的租税用现金支付,并给国家带来既定数额的收入。此外,它也是农业和农业生产者所可能承受的方式,尤其因为新法驱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农民出卖农作物换取现金。这是一项他们中很多人都缺乏技能的作业,这就导致了地税改革的一个副作用:财务失败致使佃农和失地的农民增加。另一个副作用是恼人的所有权问题——由于地契的发放方式——不但是以有利于平民不利于武士的方式,而且是以有利于地主而不利于自耕农的方式解决的。
——以上材料摘编自(英)威廉·比斯利《明治维新》
完成下列要求:
(1)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材料一中明治政府处理乡村问题的措施。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治政府地租改正法的影响,并从近代化的视角,指出其直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