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王日根《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
材料二、民国初期,山西乡村政权组织的建置十分混乱,经济发展能力也日渐枯竭,因此阎锡山执政之初,在山西乡村进行新“村制”探索。他认为,“大凡世界各国,其行政网愈密者,其政治愈良好、愈进步”。“意欲由行政网不漏一村入手,一村不能漏然后再做到不漏一家一人,网能密到此处,方有政治可言”。第一个阶段自1917年9月至1922年3月是“官治提倡村制之时代”,山西省公署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编村的章程、条例等规章制度,并成立专门的机构自上而下推行新“村制”;第二阶段是1922年3月至1928年的“村民自办村政之时代”,山西省公署设立了专门的考核机构一一村政处,以行政力量促进新“村制”在各地的具体落实。由省起至乡村的邻,共建立起九级行政管理组织,即省署一村政处一禁烟股、考核股、总务股一区一县一段一编村一闾一邻一居民(另加村范委员),阎锡山终于取得了将国家行政管理网络直接延伸到乡村社会的初步成功。——摘编自马义平《近代山西社会秩序再构与权威重塑一以民国初期山西新“村制”为例》
材料三、在2014年9月召开的全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指出,乡贤文化根植乡土、贴近性强,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摘编自《人民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乡约管理制度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