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01年张之洞所奏的《整顿中法十二条折》中关于刑法改革的九条意见中,提出了“重众证”、“改罚锾”、“教工艺”、改良监狱等具体改进方法。张之洞明确提出:“鉴前事之失,破迂谬之说。将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他还十分重视西律中的“公法学一,并提出两条建议:第一,参酌中外法律,制定“通商律倒”:第二,培养熟悉中外法律的人才。后来,张之洞还主张聘请各国律师,博采各国矿务律、铁路律、商务律、刑律等,为中国编撰简明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说制定此四律是“兴利之先资”,“防害之要”。
——摘编自唐浩明《张之洞》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张之洞法律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张之洞法律改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