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南宋政府成立之初,官方医药机构只有太医署和尚药局。1142年,南宋政府在这两个机构之外又在临安建立了“太平惠民局”。四川、淮东、淮西、襄阳等地也相继建立惠民药局。惠民局内人员都是按照严格规定招募而来,所售药物价格仅为时价的三分之二。另外,如发生自然灾害和疾疫流行,惠民药局会依照官府的指示免费为百姓和军队提供药品。惠民局“制药有官,监造有官,监门又有官,药成……出售则又各有监官”。此外,朝廷经常派官员去地方惠民局监察药局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
如所收买的药材质量伪劣且有受贿行为,并依律治罪。药局还专门派遣公吏轮留宿值,若因失职“不即出卖”而影响了百姓购药,“从杖一百科罪”。此后,元、明两代均沿袭采用,称惠民药局。

——摘编自张宇《中国医政史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宋太平惠民局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宋太平惠民局改革的意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12-04 02: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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