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观思》
材料二康有为认为,要达到幸福快乐的大同之世,必须推行“公养”、“公教”、“公恤”的社会福利制度。妇女怀孕后入公立政府组建的“人本院”赡养,实施胎教,婴儿出世后一律由公立的“育婴院”、“慈幼院”抚养;儿童6岁入“小学院”,11岁入“中学院”,16岁入“大学院”,20岁毕业。经过长达14年的义务教育培养,使每一个年轻人都受到良好的教育和专门的技术训练;人如果患病或因工作受伤致残,可以进入社会举办的“医疾院”,得到精心高超的治疗;人到了晚年,则可进入社会举办的“养老院”、“恤贫院”,受到“公恤”。——据康有为《大同书》整理
材料三“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故对于全国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土地之岁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皆为地方政府之所有,而用以经营地方人民之事业,及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病与夫种种公共之需。”——摘自1924年孙中山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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