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卢梭坚持人民是主权者,政府从属于人民主权。无论是在国家主权的归属还是主权的行使问题上,他都强调人民是政治生活的主体。人民主权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代表以及绝对性和至高无上性等四个基本原则。立法权与行政权是相区分的。立法权是主权的主要表现形式;行政权由立法权派生而来,政府受托于人民行使行政权,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有推翻现有政府的革命权。……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公意构成了至高无上的秩序和律令,主权就是公意的运用,人民共同行使主权,即主权在民。他的主权在民思想具有鲜明的反封建色彩,并由此而绘制了一幅理想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蓝图。
——摘编自丁冬菊《卢梭主权在民思想解读》
材料二.梁启超介绍说:“西方之言曰:人人有自主之权。何谓自主之权?各尽其所当为之事,各得其所应有之利,公莫大焉,如此则天下太平矣。……权也者,兼事与利言之也。使以一人能任天下之所当为之事,则即以一人独享天下人所当得之利,君子不以为泰也。……地者积人而成,国者积权而立,故全权之国强,缺权之国殃,无权之国亡。”他借助天赋人权论,宣传权利是公有的,人人可以共享,这样国家就可以强盛。否则,全国政权由一人独专是行不通的,也是极其有害的。中国衰弱的根源就在于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
——摘编自赵书刚《从近代化视角看梁启超的民权思想》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卢梭民权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梁启超民权思想的主要特点,并分析梁启超与卢梭民权思想的主要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