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国史新论》
材料二 市民性社会或者也称市民社会,首先是基于新市民阶层的基础之上……为此它需要特定的机制:市场、批判性的舆论、拥有宪法和议会的法治国家。在这个社会政治性的目标中包含了一个新的生存蓝图,它立足于工作、成就和教育(而非出身),立足于理智和对理智的公开运用(而非传统),立足于个人竞争以及伙伴式的共同体之上,它批判旧政体的核心元素;反对专制、反对世袭特权、反对等级的不平等、也反对教会—宗教原教旨观念。该计划虽然植根于新形成的市民阶层,但它却趋向于一个针对所有人的计划,它是一个全方位的模式,它基于全体市民——公民意义上的全体市民——的自由、平等和参与(编者注:本文是尤尔根•柯卡对18世纪至19世纪早期德国市民阶层和市民性的探讨。)——节选自尤尔根•柯卡在北京大学德国研究中心的演讲稿
(1)根据材料一,概述宋代“平铺社会”的表现,结合材料及所学分析其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