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非子》
材料二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免除一切情绪影响的神袛和理智的体现,人类的本性(灵魂)便谁都难免有感情。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较为优良。即使法律所未及的问题或法律虽有所涉及而并不周详的问题确实存在,但这时如果需要运用理智,还是应该求之于多数人或全体人民。因为多数人总比少数人不易腐败。……适宜于大多数人的最好的生活方式就应该是行于中庸。在一个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并且很少野心,“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因此,最好的政治团体必须由中产阶级执掌政权。——摘编自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导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韩非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