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条 | 每旦,令未冠子弟朗诵“居家则孝悌,处事则仁恕,凡所以济人者皆是也”。 |
第86条 | 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 |
第128条 | 子孙不得与人眩奇斗胜两不相下,彼以其奢,我以吾俭。 |
——摘编自尹超凡《郑氏家规的伦理价值探析》
材料二 王阳明平南赣乱之后,举乡约告谕乡民,以“和尔邻里,齐尔姻族……死丧相助,患难相恤,息讼罢争”。《乡约》中,王阳明要求乡民做“一念而善”的善人,注重修身,内察自省,防止“一念而恶”成为“恶人”。针对民众过恶,王阳明的惩戒方法不在于“请兵灭之”,而在于使乡约之民“兴其善念”。阳明镇守南赣三年,“赣俗丕变,赣人多为良善”。——摘编自王雅克等《王阳明<南赣乡约>的基层社会治理思想研究》
材料三 州县贤,则民安。贤者视民为子,不忍伤也。太守,约州县者也;司道,约府州县者也;抚按无所不约。约之使人人守法……则天下治矣。臣谨条画州县所当持行者,令自抚按而下,以递相约,庶几皇上之仁恩,得实究之民也。如课农桑须中心诚恳,欲开民衣食之源,使民兴起。——摘编自高攀龙《申严宪约责成州县疏》
(1)根据材料一,归纳《郑氏家规》对族人的伦理教化要求,分析这些要求对郑氏家族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