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以赏罚,属轻重于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难知;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守成理,因自然;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
材料二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十九条(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第五十二条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惩戒条规以法律定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材料一最可能出自战国时期哪家思想流派?依据材料结合所学,指出该派别的主要主张,并分析该流派思想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政治原则、政治体制的原则和政府组织形式。并概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