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晓路《现代财政制度的强国性与集中性——基于荷兰和英国的财政史分析》等
材料二 为解决“管得过多、统得过死”问题,中央决定从1980年开始实行“划分收支级包干”的新财政管理体制,积极为各项改革铺路搭桥。1980-1993年的财政管理体制,实际上是“财政承包制”。1994年中央决定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实现中央财力的较快增长,按市场经济要求理顺财政分配体制打下了基础。2006年废除了延续上千年的农业税,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1978年,全国财政收入的86.8%来自于国有部门,财政支出的85.6%用于国有部门,财政支出主要围绕城市生产建设领域而进行。到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于国有部门的比重只有22.2%,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高达33.52%。——据高培勇《中国财税改革40年:基本轨迹、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以来英国财税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并分析这些改革对英国成为现代国家所发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