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张利强《1951~1956年邯郸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
材料二 1958年8月23日,随着叶堡区槐川人民公社的建立,秦安人民公社化运动拉开了帷幕。继槐川人民公社建立后,9月上旬秦安县便实现了公社化。由于广泛宣传与鼓动,在人们心里造成一种只要把公社建起来,生活衣着就无忧,从此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印象。因此秦安人民满怀希望、支持人民公社的建立,人民公社迅速建立了起来。——摘编自马晓兵《甘肃省秦安县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研究》
村料三 1980年11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吴象(当时是新华社记者)的文章《阳关道与独木桥——试谈包产到户的由来、利弊、性质和前景》,对包产到户做了全面的理论分析。吴象强调了坚持农业集体化方向的重要性,同时也分析了贫困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的必然性。文章指出:“包产到户并不是什么独木桥,它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一样,是集体经济的阳关大道。如果一定要把它比喻为独木桥,那可以说居住在深山沟中,不走独木桥就无法行动,无法前进,就无法到平坦宽阔的阳关大道上去。在这种情况下,走独木桥正是为了走阳关道。”——《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
(1)根据材料一,概括邯郸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