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1931年蒋介石拟定交通建设五年计划,规定到1937年完成85000公里铁路建设任务。1932年国民政府公布“铁道法”,制订了“国营铁道于不损主权及利权范围内得借外资”的原则。1934年公布公营铁道条例和民营铁路条例,鼓励省办、民营商办铁道。举借公债筹措铁道建设资金。建设新路的同时修补整理旧路:加固桥梁、添购机车,装设调度电话、增设防空设施等。本期修筑的新路主要有,中央与地方合营的浙赣路,省营的杭江路及同蒲路,商办的江南路和淮南路、因国防军事原因赶修的苏嘉路。完成长江渡轮工程,使沪宁路与津浦路相接,便利长江南北的经济沟通。交通建设为国防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据宗玉梅《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经济建设述评》
(1)根据材料概括南京国民政府交通建设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此时期交通建设改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