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易继苍、张祥晶《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税改革》等
材料二 为服务于政府开支和保护动稚工业,美国首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极力主张高关税,这一政策得到长期推行。1930年《斯穆特——霍利法》将保护主义发展到极端:将应税品的平均关税率提高到55.3%,美国政府收到了34个国家的正式抗议。1932年罗斯福上台,为自由贸易的胜利创造了条件。经过贸易自由主义者与保护主义者的激烈较量,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出台,美国在关税的谈判、关税水平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该法授权总统与外国进行双边关税减让谈判时,可将关税升高或者降低到50%,且通过谈判,关税可以不断地降低。这就改变了美国关税具有不可谈判性的单边主义特点,导致了关税的大幅度降低。二战结束后,他们向全世界推广美国的自由贸易主张,最后导致1947年《关税贸易总协定》的签署。——摘编自孙天竺《美国对外贸易政策轨透变迁研究(1776-1940)》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京国民政府关税改革的原因,并说明其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