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唐初规定:凡是均田人户,每丁每年除要向国家交租外,还要交纳绢二丈、帛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三五分以代役。此规定有利于
A.商品经济的发展
B.官营手工业的发展
C.民营手工业的发展
D.家庭手工业的发展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3-06-20 08: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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