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题文)《唐律》规定,校对商贾所使用的度量衡,按照关市令,每年8月到太府寺平校,不在京都长安的商贾,到所在州县官府平校,并打“印署”,然后“听用”。这反映当时唐朝
A.严格抑制商业的发展
B.实现了市场经济法制化
C.强化了对市场的管理
D.并未实现度量衡的统一
上一题 下一题 0.4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8-05-10 11: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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