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一 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颁布了成文法,因这部法刻在十二块青铜板上,所以被称为《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等内容,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法制建设的第一步。
史料二 罗马法庭由原告、被告、法官、律师等组成。诉讼程序主要有传唤、审判、上诉和判决。如果被告对下级法官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官提出上诉。
史料三 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查士丁尼,命人把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剔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条例,编成《查士丁尼法典》。后来,又陆续编订了3部法律。以上4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素养专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