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梁庚尧《中国社会史》
材料二 徽商除了在其家乡广建县学私塾、宗庙祠堂、助学恤贫外,在经商之地也“乐助公益”,尤以救灾恤贫、修桥铺路、助建书院寺庙等最为突出。其动机实起于“自卑情结”,也有结好地方利于经营的考虑。明清方志中多有江南各地各阶层嫉怨徽商“精于搜括”的议论,鉴于此.徽商的“善举”,必有摆脱困境、改善形象乃至克服自己“自卑心理”等多种需求。尽管这种行为未必一定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但也不能说绝无经济理性的考虑。这多少也反映商人社会地位的低下,不得不惜痛将其部分利润用于“公益”。——据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增订本)》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明清时期商人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