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彼得·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徳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
材料二 自1928年起南京囯民政府通过“改订新约运动”,形式上获得关税自主权。此后南京国民政府对关税税制进行了改革。进口税方面,囯民政府1928年12月7日通过的《海关进口税税则》规定,进口货税率为刁.5%到27.5%不等;1931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进口税税则》,进口货税率从5%到50%不等;1933年对进口货税率进行了修改,税率从5%到80%不等;到1936年,平均进口税率达31.2%,最高达80%。出口税方面,1931年税率分别为7.5%和5%;1934年6月,对出口税则作了修订,税半分别为5%、7.5%、10%三个等级。在此前一年,财政部先后宣布对生丝、纯丝制品、米谷、小麦、荞麦、高梁等免征出口税。1936年度,关税收入共计3.46亿元,其中进口税及附加税收入为2.76亿元——摘编自史仲文、胡晓林《中国全史》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简析19世纪中期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出现差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