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在永佃制下,地主只能收租完粮,无权随意增租夺佃或干预佃农耕作,而佃农则可依约退回、转租或典卖佃权。田底、田面可分别转移,其前提是,田面转移不影响地主收租,田底转移不影响佃农耕作。这一现象反映了
A.人地矛盾尖锐
B.租佃农民抗租减租斗争兴起
C.佃农经济独立
D.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上一题 下一题 0.8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9-10-24 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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