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经营地主的出现是明朝后期到清朝农业生产领域中的新现象。他们与单纯出租土地、坐收地租的传统地主不同,对农业进行农场式管理,并且亲自参与生产过程,注重集约经营,改良土壤,兴修水利,进行认真、细致的经济核算,以提高生产效率。其所经营,通常也已不是单一的粮食生产,而包括了许多经济作物的种植和相关的副、牧、渔业,与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的副产品销售所得“视田之入复三倍”。经营地主注意改善对僮仆、雇工等劳动者待遇,以充分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但本人“纤啬惮费”,生活节俭,因此“赀日益,窖而藏者数万计”。成书于明末的《沈氏农书》总结这方面的经验称“饱立饮食。然后责其工程,彼既无词谢我,我亦有颜诘之”。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 近代早期,英国部分乡绅为了追逐利润,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以农场或牧场的形式精心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其中有些乡绅不满足自有地产的经营,还大量租地经营,成为租地农场主的一部分。14世纪末,英国劳动力市场已初步形成,这为拥有自营地的乡绅和乡绅农场主雇工经营创造了条件,圈地运动造成的大量缺少或没有土地的农民,也为农场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租地农场对雇佣劳动的使用相当严厉以至于近似榨取。乡绅阶层中的大多数与市场紧密联系,他们不但经营地产,而且积极投身于商业活动,他们依照市场价格的涨落及时调节生产,知晓何时种植生产何物最为赢利,乡绅还采用轮换耕种制度或者牧耕农业来提升经济效益。
——摘编自李璐《浅析16—18世纪乡绅与英国农业经营方式革新》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经营地主农业经营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