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新中国成立后,各大学法律专业的课程对各国家的根本大法大多以“国家法”作为教学的名称,而1954年后则都一律改为“宪法”。导致此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A.苏联法律教育模式的影响B.中国法律教育理念的成熟
C.新中国法制建设进展的影响D.社会主义教育体制的确立
上一题 下一题 0.94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5-10-19 06: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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