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临时约法》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彭明《论20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巨变》
材料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宪法第六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其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1999年)》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临时约法》的主要特征。结合时代背景,分析上述《临时约法》内容的颁布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意义。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制定1954年宪法的历史背景。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二,概括1954年宪法的进步性。
(3)比较材料二和材料三的相同点。材料三的修改在当时有何现实意义?
(4)从材料一到材料三的发展变化,你能得到哪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