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1954 年宪法草案审定时,在文字表述上将原先条文中的“为、时、应、得、其、凡”等字,全部改为“是、 的、时候、应当可以、他们或它的、任何或一切”,“规定之”中的“之”字也全部去掉了。该做法的主要目的 是
A.表述平实体现人民性B.强化宪法的权威性
C.表述准确以避免歧义D.尽量体现社会转型
上一题 下一题 0.8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9-10-29 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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