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43年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一书中明确指出,香港是中国的领土,它的收复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即表明了对香港问题的严正立场: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主张在适当的时机通过谈判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在未解决前暂时维持现状。
材料二: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材料三:从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由1.37万亿港元增至2.49万亿港元,特区政府的财政储备由4 575亿港元增至9 083亿港元。香港已连续23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营商环境和竞争力长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材料四:20世纪90年代,随着海峡两岸交流的日益密切,两岸分别成立了海协会和海基会。它们以促进海峡两岸交往,发展两岸关系,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为宗旨。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中国历届政府对香港问题的一致观点。